心理学院本科学生替代课程申请表(重修、转专业)

来源:上海师范大学心理学院发布时间:2024-04-01浏览次数:10

心理学院本科学生替代课程申请表(重修、转专业)

20    —20    学年,第_______学期

学号


姓名


联系电话


年级


专业


班级


课程类型

原课程名称

现读年级专业培养方案

原课程代号

现读年级专业培养方案

申请替代课程名称

原始年级专业

备注


























如果需要重修的必修课程(以课程代码为准)在低年级培养方案中更换了。那么学生可以使用申请课程替代的功能。

替代申请审核通过后,并且该替代课程在本学期开课了,学生可以选到替代课程的教学班。

注意:一般申请课程替代的是必修课程,任选(专业拓展课)、文修(通识教育选修课)等非必修课程不需要申请课程替代,此类课程修满学分即可。

同一个学生同一组课程替代关系只要申请并审批通过一次即可,不需要每学期重复申请。

本人已了解替代课程申请条件及规则。

学生本人签名:

课程负责老师







课程负责人意见/签名:

专业(系)意见







专业负责人意见/签名:

处 理 情 况

处理结果:

 □是否处理

不处理原因:                  

教务员签名:

注:自本科2016级开始,课程类型分为:通知教育必修课、通识教育选修课、大类平台课(仅限大类招生专业)、教师教育课程(仅限师范专业)、专业基础课、专业主干课、专业方向课、专业拓展课、实践类课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