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2024年上海市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遴选认定工作的通知》(沪教委高〔2024〕19号)文件要求,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对全市32所高校的100个实验教学中心进行了验收及遴选工作,认定为三星级(30个)、二星级和培育级的上海市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通过学校申报、专家函评、专家会评和现场考察等程序,上海师范大学心理学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被认定为上海市三星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该殊荣是对我校在教学实践与实验教学领域卓越工作的认可,同时也为心理学科在实验教学上的创新与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中心将党建与实验教学建设深度融合,已列入“上海党建工作样板支部”第四批“全国党建工作样板支部”培育创建单位、全国家庭工作先进集体、上海市巾帼文明岗等。中心承担全校师范生心理学公共课、教育硕士心理发展与教育等必修课,加强科创训赛与实验教学融合,致力于全面提升学生育德、育心、育教能力。
展望未来,中心将继续聚焦目标定位,坚持“教学、科研、创新创业教育、人才培养与社会服务一体化”的理念,通过强有力的教学团队建设,深化运行管理,拓展交叉学科,强化实验教学改革,加强数智资源建设,增进合作交流,进一步强化心理学创新人才培养,强化示范辐射作用,为全面提高人才自主培养质量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