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相关通知精神和规定、根据《上海师范大学关于开展2026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精神和规定,现启动我院2026年推免工作,并公告有关事项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推免生工作的领导和管理,学院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
组 长:蔡丹 张益
副组长:陈宁 吴玮 罗俊龙
组 员:南文雅 张和云 金磊(秘书) 姜梓希 李连 赵明明 石可
二、名额分配
学校分配我院推荐名额总计5名,其中基础推荐名额1名,卓越师范生培养推免名额4名。
根据教育部和学校精神要求,卓越师范生培养推免名额仅限毕业班师范方向学生申报,着重选拔学科基础扎实、有较强教师素养和一定学科教育研究能力的优秀师范毕业生。
基础名额与卓越师范生培养推荐名额,分别单独排名;按照推免综合成绩排名顺序录取;当推免综合成绩总分相同的情况下,按照绩点排名顺序录取;当绩点相同时,按照英语六级成绩排名顺序录取。一名学生只能报名一项。
研究生支教团名额由校团委另行颁布方案,组织实施。
三、推免评价体系
推免生综合成绩总分100分,由学业综合成绩、个人社会贡献、特殊学术专长三部分组成,其中学业综合成绩总分75分、个人社会贡献总分10分、特殊学术专长总分15分。个人社会贡献和特殊学术专长中,如同一类别有多项的,原则上只记一项。
1.学业综合成绩(总分75分)
学业综合成绩=(英语六级成绩折合百分制*5%+创新实践成绩*5% +前三年所有系统记录的课程成绩的加权平均分*90%)*75%。英语六级成绩低于425分不纳入计算。转专业学生原来专业的课程成绩不计入,用作替代的课程除外。
“创新实践”为参加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的成绩,获得国家级大创项目并结题合格及以上成绩的项目负责人计100分,项目参与者计50分;获得市级大创项目并结题合格及以上成绩的项目负责人计70分,项目参与者计35分;获得校级大创项目并结题合格及以上成绩的项目负责人计40分,项目参与者计20分;获得大创立项但未结题者,不予加分。以证书为准。
参加其他创新实践项目,根据学生提供的佐证材料,提交至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参照上述标准、讨论确定计分。如“创新实践”有多项的,就高只记一项。
2.个人社会贡献(总分10分)
(1)在本科阶段入伍服兵役加3分。
(2)参加国家级别的志愿服务加3分、市级志愿服务加2分、校级志愿服务加1分。
(3)参加国际组织实习加3分。
(4)其他社会贡献奖项荣誉加1分。
个人社会贡献成绩上限为10分,加满为止,如同一类别有多项的,就高只记一项。
其他未列出的社会贡献,根据学生提供的佐证材料,提交至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讨论确定计分。
3.特殊学术专长(总分15分)
(1)科研成果(总分7.5分)
推免生学术专长原则上仅限学生本科阶段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发表的与专业相关的高水平科研论文,或者与导师联合发表高水平科研论文(导师第一作者,学生第二作者,且导师需出具书面推荐信,明确学生在文章中的贡献度)。
期刊目录:
A类7.5分,包括《心理学报》等一级学科顶级期刊、JCR一区期刊;
B类6分,包括《心理科学》《心理科学进展》《心理发展与教育》等重要期刊,JCR二区期刊;
C类4.5分,包括 南大核心(CSSCI),JCR三区、四区期刊;
D类3分,包括 南大核心(CSSCI扩展版),北大核心期刊;
E类1.5分,其他正式期刊。
注:只计1篇最高等级论文分;JCR分区以论文发表当年或推免申报当年认定为准。学生需提供正式的出版物。
(2)学科竞赛(总分7.5分)
作为主力成员参加与学业相关的国内权威科研竞赛(含学科竞赛、技能竞赛和创新创业竞赛)并获得三等奖及以上奖励(国际赛事参照执行,但不得低于国内赛事相关要求)。团队参加竞赛,有负责人的,负责人加分占比55%,排名2-4名者,平分相应45%的分值;团队不分主次的,排名1-5名内的参与者平分相应分值。
学科竞赛目录:
目录1:2024年上海师范大学心理学院本科学科竞赛目录;
目录2:全国高校心理学专业本科生创新创业论坛,视为A2竞赛;
目录3:心理专项-我校心理学专业本科生创新创业论坛、大学生心理辅导课教学创新展示会。
目录1-2,竞赛等级划分参照教务处规定,赋分如下:
A1一二三等奖分别为7.5、6.5、5.5分;
A2一二三等奖分别为5.5、4.5、3.5分;
B1一二三等奖分别为3.5、2.5、1.5分;
B2一二三等奖分别为1.5、1.0、0.5分。
目录3,赋分如下:
校内一等奖,记2分;
校内二等奖,记1分。
学生与直系亲属合作的科研成果、竞赛奖项等不计分。特殊学术专长上限为15分,加满为止,如同一类别有多项的,就高只记一项。
其余未尽事宜,最终解释权归心理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所有。
四、报名资格
1.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包含当年经春季高考入学的学生,不包括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独立学院学生,不包括定向和委培的学生。
2.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品行优良,积极向上,身心健康。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受过学校纪律处分(校发文)者不予推荐。
3.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所有课程初考需合格,达到当前专业学分要求,绩点计算范围内的课程平均绩点原则上大于等于3;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科研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
4.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并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符合本条件者可优先获得推免生资格。
5.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不低于425分,凭四级考试成绩单。
6.转专业同学申报资格不受原专业课程成绩限制。
五、工作计划及程序
1.9月3日至9月5日确定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名单、学院实施细则,上报教务处审核,确认后在学院网站公布。
2.9月5日至9月7日,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向辅导员报名,填写《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推荐表》,并有2名副教授及以上职称的教师推荐;同时提供本科阶段成绩总单、英语成绩单复印件、退伍证、荣立二等功以上证明复印件、志愿者证明、参加国际组织实习证明、科研成果、竞赛获奖证书等各项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学生辅导员核实相关资料后,汇总并交给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秘书。
3.9月8日至9月9日,学院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对报名学生的材料进行核查,并进行初步综合考评,确定入围者名单。
4.9月10日至9月11日,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组织专家(不少于5名副教授及以上职称专家)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科研创新成果、论文、竞赛获奖奖项及内容进行审核鉴定,排除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并组织相关学生在一定范围进行公开答辩。对学生提交的多篇科研成果实行代表作评价,评价重点聚焦到创新质量和个人贡献。专家审核小组及每位成员都要给出明确审核鉴定意见并签字存档。答辩全程要录音录像,答辩结果要公开公示,未通过审核鉴定或答辩的科研成果和竞赛获奖不得纳入推免遴选综合评价成绩计算体系。
以下为专家审核鉴定初步安排,具体以学院通知为准。
专业 | 拟定日期 | 时间 | 地点 |
应用心理学、应用心理学(师范) | 9月10日 或9月11日 | 13:30 或9:00 | 教苑楼D座402 |
5.9月11日至9月12日,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初步审定上报学校的推免生名单,按照学院三重一大事项决策通过后在学院公示,并上报学校。
6.9月12日至9月18日,学校教务处汇总、审核并公示,并完成数据导入研招网推免系统。
7.9月18日(周四)起,具有推免资格的学生可登录“研招网推免系统”进行注册、个人信息填写以及查询推免资格等,(网址:https://yz.chsi.com.cn/tm)。
8.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研招网推免系统”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网址:https://yz.chsi.com.cn/tm)。截止规定日期仍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具体时间以及操作安排可参见教育部或该系统通知及各招生单位接收推免生办法。
六、接收程序与规则
2026年推免生接收程序与规则与2025年一样,主要体现在所有推免生(除“卓越师范生培养”专项、“研究生支教团”专项计划外)均享有依据招生政策自主选择报考招生单位和专业的权利,所有推免名额均可向其他招生单位推荐,推免生必需在教育部建立的管理服务系统上填写报考志愿、接收并确认招生单位的复试及待录取通知,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可自主多次平行报考多个招生单位以及专业等方面。“卓越师范生培养”限报本校相关教育类专业学位硕士点。
推免生了解政策以及报考网址为:https://yz.chsi.com.cn/tm,名称为“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具体安排见教育部或该系统通知及各招生单位接收推免生办法。报考本校的推免生请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中的“上海师范大学2026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网址为:https://yjsc.shnu.edu.cn/。
七、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联络方式:
金磊老师电话021-64320017
电子邮箱:jinlei@shnu.edu.cn
上海师范大学心理学院
2025年9月5日
附件3.《2024年上海师范大学心理学院本科学科竞赛目录》.pdf
附录4.《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来源期刊目(2021-2022)》.pdf
附录5.《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来源期刊扩展版目(2021-2022)》.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