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学院关于“心理学高级实验、实训技能与方法项目制(Psy-PBL)学习”的报名通知

来源:发布时间:2026-03-23浏览次数:14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教育部加快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的部署要求,加强基础、新兴、交叉学科建设与拔尖人才培养,心理学院以提升本科生跨学科素养为核心,强化心理学实验实训与方法训练,培育学生跨学科问题解决能力、创新与实践能力。

在此背景下,面向本院本科生试点开展“心理学高级实验、实训技能与方法项目制(Psy-PBL)学习培养”工作,鼓励学有余力的本科生勇于挑战高难度的跨学科技术,在老师指导下围绕具体研究课题开展实践训练,并在完整的研究流程中系统培养科研能力。现启动相关报名工作,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由学院领导牵头的“心理学高级实验、实训技能与方法培养”工作小组。

组  长:蔡丹 张益

副组长:陈宁 罗俊龙 吴玮

组  员:李海江 丁雪辰 南文雅 张和云 黄婉怡 金磊 石可

二、试点培养对象:

本学院在籍本科大一至大三学生,在完成现有课程的基础上仍学有余力,并有意愿挑战学习心理学高级实验、实训技能或研究方法(如各类脑科学研究技术、高级统计分析方法、心理咨询、企业管理、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领域的实训技能等),首批人数20人。

三、申报流程和提交材料:

申请者可通过课程、心理学院教师主页等渠道了解学院教师的研究领域和方向,并通过邮件联系意向指导老师。经沟通或面试后,如教师与学生达成“项目制学习培养”的指导与合作意向,学生需填写报名表提交学院备案(附件1)。如首批申请人数超过20人,学院将根据同学的累计平均绩点进行遴选。

四、培养流程和环节:

1.5月1日前,申请人将报名表提交给黄婉怡老师备案(wanyihuang@shnu.edu.cn)。

2.学生在与指导老师达成合作意向后,开展半年至一年的项目制学习;根据项目完成情况,双方也可继续合作至科研项目完全结束。合作过程中需注意以下事项:

(1)教师的研究领域不限,只要能指导学生开展特定的心理学高级实验技能学习(如脑电、脑磁、功能性磁共振成像、功能性近红外光谱、眼动记录、经颅磁/电刺激、以及神经反馈技术等)、高级实训技能学习(如心理咨询、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中小学健康教育)或高级统计方法学习(如中介分析、结构方程、元分析)等。

(2)建议学生在一个项目周期内只选择一位指导老师;如涉及报名多位指导老师并分别参与不同课题,需经各位指导老师同意。

(3)学院鼓励学生在完整的研究流程中来培养科研能力,例如研究问题提出、实验设计、实验程序编写、仪器使用,数据采集与分析、实验报告撰写等。但也可视指导老师所提供课题的具体情况,只参与部分环节(如对已采集数据进行重新分析,或者对前人文献结果进行综述或元分析)。

(4)学生参与到教师已开展的项目、作为科研助理进行相关实验技能学习的,后续产生的科研成果,具体署名情况可由指导教师与学生自行约定。学生需遵守指导教师课题组对相关数据和技术文档的保密及管理规定。

(5)项目制学习的指导老师不同于学生大四毕业论文的指导教师,但学院鼓励同学通过项目制学习的机会与指导老师充分接触,并根据双方意愿,争取未来在其指导下进一步开展毕业论文。

3.学院将不定期组织同学参与“心理学高级实验、实训技能与方法项目制(Psy-PBL)学习培养”交流会,由同学展示项目制学习成果并分享学习心得。

4.项目制学习结束后(原则上第一轮于2027年4月前结束),学院将收集指导老师对学生项目制学习情况的详细评价/评语(两份:一份学院存档,一份交予学生)。对于表现合格的同学,学院将为其颁发《心理学高级实验、实训技能与方法项目制(Psy-PBL)》研修证书。对于表现优秀的同学,指导教师的相关评语也可作为其未来升学推荐的重要参考材料。

五、工作小组联络方式:

金老师021-64320017


       上海师范大学心理学院

2026年3月23日



“心理学高级实验、实训技能与研究方法项目制(Psy-PBL)学习“报名表.docx